国任财险:因虚列费用等被处罚

2月13日,国任财产保险湛江中心支公司因“虚列广告费,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;虚挂中介业务套取费用”,被湛江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。邓争华、黄俊杰、贺白兰被警告并罚款合计6万元。
1月28日,国任财产保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因“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”,被黔西南金融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。龚天云(现任国任财产保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)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;王翼(时任国任财产保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)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。
1月14日,国任财产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因“财务数据不真实”,被咸阳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5万元。杨晓社(国任财产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)被警告并罚款1.5万元。
1月9日,国任财产保险宁波分公司因“报告、报表、文件和资料不真实”,被宁波金融监管局罚款20万元。舒艳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。
25年7月22日,国任财产保险渭南中心支公司因“虚列费用套取资金”,被渭南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5万元。强俊孝(时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)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。
25年6月20日,国任财产保险江西分公司因“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”,被江西金融监管局处罚。其中,对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罚款50万元;对傅丹丹、熊志峰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0万元。
25年4月21日,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、尼勒克支公司因“套取费用,财务、业务数据不真实”,被伊犁金融监管分局处罚。其中,对该中心支公司罚款33万元,支公司罚款11万元。对李玉梅、张子荟警告并罚款共计7万元。
25年2月5日,国任财险沈阳中心支公司因“通过虚列费用方式补贴支付车险业务手续费外的展业费”,被辽宁金融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5万元。尹晓阳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;马卫东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。
25年2月5日,国任财产保险江门中心支公司因“虚列费用”,被江门金融监管局罚款25万元。梁国栋(时任国任财险江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)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。
25年1月27日,国任财险汕头中心支公司因“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”,被汕头金融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。刘健(时任国任财险汕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)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。
25年1月10日,国任财险因“数据不真实、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”,被深圳金融监管局罚款100万元。李睿(时任国任财险健康险事业部/运营管理部总经理)被警告并罚款14万元。
公开资料显示,国任保险是深圳市属国资控制的唯一财险公司。2024年,排名财产性市场前15名。国任保险的股东包括: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(持股比例为41%,深投控注册资本318.59亿元,资产总额超万亿,年营业收入2400亿+,年利润总额300亿元);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;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;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;北京市东城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;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共18家大中型国有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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